欧盟 CBAM 正式期已实施:跨境供应商要准备哪些排放数据?
欧盟 CBAM 正式期供应链准备清单:核对产品范围、欧盟进口主体、授权申报人、生产设施、隐含排放数据与合同责任。
先说结论:CBAM 的直接申报责任通常在欧盟进口商或其间接海关代表,但境外供应商如果不能稳定提供产品、生产设施和隐含排放数据,欧盟客户就难以完成申报与成本核算。 出口企业应先确认商品是否落入范围,再与实际进口主体约定数据格式、验证责任和更新频率。
2026 年正式期有哪些关键变化
欧盟委员会页面显示,CBAM 正式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,覆盖水泥、钢铁、铝、化肥、电力和氢等选定商品。进口超过单一质量门槛 50 吨的欧盟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需要申请授权 CBAM 申报人身份;具体范围仍需按商品 CN 编码和当前法规附件核对。
境外供应商不是看到“金属制品”就自动判断适用,也不能只按商品名称判断。应让欧盟客户或报关专业方确认 CN 编码、进口主体和交易链路。
供应商至少准备六组数据
- 商品名称、CN 编码候选、规格、重量和批次。
- 实际生产设施的法定名称、地址和生产线范围。
- 生产工艺、系统边界和关键投入原料。
- 直接排放、适用时的间接排放及计算期间。
- 使用的实际值、默认值、排放因子和数据来源。
- 计算人、复核人、版本、生效日期和支持文件。
这些字段应与订单、发票、装箱单和生产批次对应。只提供一份年度工厂总排放报告,通常不足以解释某个出口商品的隐含排放。
先确认谁是欧盟进口主体
合同中写清 Importer of Record、间接海关代表、授权 CBAM 申报人和数据接收方。供应商应知道数据交给谁、通过什么模板、何时截止,以及客户提出补充或第三方验证时谁承担费用。
商品主数据和清关文件要做版本控制,可继续参考站内的清关资料版本管理清单。涉及木材、橡胶或皮革等供应链时,还要分别判断是否涉及EUDR 产品范围与尽调要求,不能把两套制度混为一谈。
合同里补上四个责任边界
- 数据由哪个法人和设施提供,允许哪些分包方参与。
- 数据错误、迟交或生产设施变更时如何通知。
- 客户、验证机构或主管机关核验时的配合范围。
- 默认值、实际值和碳成本变化如何影响报价与重新议价。
不要承诺“保证客户完全合规”,供应商能够承诺的是数据真实、可追溯、按约定更新并配合核验。
常见问题
所有出口欧盟的金属商品都属于 CBAM 吗?
不是。范围由法规中的商品 CN 编码等条件决定,应逐项核对,不能按材料或中文品名一概判断。
低于 50 吨就完全不用准备数据吗?
门槛适用于欧盟正式期的授权和义务判断,但客户仍可能要求供应链数据用于内部核算、未来采购或其他披露。应由欧盟进口方确认具体义务。
可以只使用欧盟默认值吗?
是否可用以及适用条件取决于现行规则、商品和申报场景。供应商应同时建立实际生产数据,避免在客户要求更精细数据时无法响应。
核验来源
本文依据 2026 年 8 月 23 日可访问的欧盟委员会资料整理,不构成法律、关务或碳核算意见。